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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作者/来源:互联网络 文章编辑:tj03 添加时间:20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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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永春县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春县统计局 2006年2月20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我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我县于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县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县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基本完成。根据闽政办[2005]217号关于规范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布和使用数据的调查的要求,永春县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永春县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522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27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629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65个,其他法人单位701个。产业活动单位3156个,其中,第二产业814个,第三产业2342个。个体经营户23045户,其中,第二产业5764户,第三产业17281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 位 数(个) 比 重(%) 一、法人单位 2522 100.0 企业法人 1127 44.7 机关、事业法人 629 24.9 社会团体法人 65 2.6 其他法人 701 27.8 二、产业活动单位 3156 100.0 第二产业 814 25.8 第三产业 2342 74.2 三、个体经营户 23045 100.0 第二产业 5764 25.0 第三产业 17281 75.0 与2001年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207个,增长了18.4%(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127 100.0 国有企业 36 3.2 集体企业 270 24 股份合作企业 28 2.5 国有联营企业 1 — 集体联营企业 3 0.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 — 其他联营企业 3 0.3 国有独资公司 —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7 5.1 股份有限公司 24 2.1 私营企业 517 45.9 其他内资企业 67 5.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0 8 外商投资企业 31 2.7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513个,占16.3%;批发和零售业562个,占17.8%;教育281个,占8.9%;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50个,占7.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842万个,占26.6%。以上五个行业合计占77.5%(详见表3)。 表3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3156 100 一、农、林、牧、渔业 * — — 二、采矿业 60 1.9 三、制造业 513 16.3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6 6.8 五、建筑业 26 0.8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 1.2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0 1.3 八、批发和零售业 562 17.8 九、住宿和餐饮业 25 0.8 十、金融业 41 1.3 十一、房地产业 22 0.7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0 2.9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91 2.9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 0.6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 0.1 十六、教育 281 8.9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250 7.9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 1.2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842 26.6 *此处的农、林、牧、渔业为第二、三产业法人兼营的第一产业活动单位。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4430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19.2%;交通运输业4864户,占21.1%;批发和零售业8446户,占36.7%;住宿和餐饮业911户,占4.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717户,占11.8%(详见表4)。 表4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户数(户) 比重(%) 合 计 23045 100 工业* 4430 19.2 建筑业 1334 5.9 交通运输业 4864 21.1 批发和零售业 8446 36.7 住宿和餐饮业 911 4.0 房地产业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5 0.3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717 11.8 教育 8 0.03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200 0.8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0 0.3 *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全县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133542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82086人,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51456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71704人,占53.7%;个体经营人员61838人,占46.3%。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24029人,占33.5%。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采矿业8696人,占12.1%;制造业27301人,占38.1%;建筑业9285人,占13.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791人,占8.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231人,占8.6%;教育6273人,占8.7%;批发和零售业2307人,占3.2%(详见表5)。 表5 单位就业人员行业分布 就业人员(人) 比重(%) 合 计 71704 100.0 一、农、林、牧、渔业 15 0.02 二、采矿业 8696 12.1 三、制造业 27301 38.1 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90 2.9 五、建筑业 9285 13.0 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91 8.1 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15 0.2 八、批发和零售业 2307 3.2 九、住宿和餐饮业 477 0.6 十、金融业 290 0.4 十一、房地产业 120 0.2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7 0.8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44 0.6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54 0.4 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52 0.08 十六、教育 6273 8.7 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228 1.7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28 0.3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231 8.6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3.8%、10.2%、30.8%和55.2%。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5.3%、26.7%和68.0%。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1.6%、4.4%、32.4%和61.6%(详见表6)。 表6 单位就业人员学历、职称、技术等级情况   就业人员(人)   女性比重(%)   女性 一、就业人员合计 71704 24029 33.5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27 4 14.8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者 2692 595 22.1 具有大专学历者 7295 2170 29.7 具有高中学历者 22050 6212 28.2 具有初中及以下学历者 39640 15048 38.0 二、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合计 12683 4049 31.9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 671 91 13.6 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 3385 860 25.4 具有初级技术职称者 8627 3098 35.9 三、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合计 4504 667 14.8 高级技师 70 10 14.3 技师 196 37 18.9 高级工 1461 180 12.3 中级工 2777 440 15.8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我县第二、三产业1127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2061197千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255884千元,占12.4%;集体投入的资本233030千元,占11.3%;法人投入的资本318435千元,占15.4%;个人投入的资本764228千元,占37.1%;港澳台投入的资本426762千元,占20.7%;外商投入的资本62858千元,占3.1%。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详见表7。 表7 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 (单位:千元)   实收资本 国家资本 集体资本 法人 资本 个人资本 港澳台资本 外商资本 合 计 2061197 255884 233030 318435 764228 426762 62858 国有企业 200472 188893 0 11579 0 0 0 集体企业 238590 5537 180101 17549 35303 0 100 股份合作企业 81622 0 4925 41142 35555 0 0 国有联营企业 40000 40000 0 0 0 0 0 集体联营企业 630 0 40 90 500 0 0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 — — — — — — 其他联营企业 4895 2017 0 1600 1278 0 0 国有独资公司 — — — — — —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98475 8501 28050 113703 48221 0 0 股份有限公司 75027 7692 4185 30300 32850 0 0 其他内资企业 28362 44 3389 3125 21804 0 0 私营企业 680021 0 11022 85582 583417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43245 3200 818 11665 800 426762 0 外商投资企业 69858 0 500 2100 4500 0 32758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泉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我县的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抽查汇总结果显示,差错率均符合验收质量控制要求。 注:本公报暂不包含在我县境内的铁路、军队、武警等部门数据及法人单位在省外的产业活动单位。中国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卫星通信系统视同法人单位,其县级单位不作为产业活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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