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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劳动力就业新特点

作者/来源:互联网络 文章编辑:tj03 添加时间:200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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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劳动力就业新特点
                 ——经济普查资料分析之六

   据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县第二、第三产业总就业人数为107148人(2004年末从业人员数,下同),其中,按产业分,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为55396人和51752人,分别占就业总数的51.7%和48.3%;按单位类型划分,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就业人数分别为72000人和35148人,分别占就业总数的67.2%和32.8%,其特点主要有:
   1、工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经济普查结果表明,全县工业总就业人数42532人,占总就业人数的39.7%;其中:工业中的法人单位就业人数38102人,占工业就业人数的89.6%,个体工商户就业人数只有4430人,只占工业就业人数的10.4%。说明我县的工业已经由家庭的手工作坊型向集约化公司经营方式转变,并且集中在上规模的125家企业就业,规模以上工业总就业人数26392人,占工业就业总人数的62.1%。规模以上的就业人数中(年平均人数),按登记注册类型分,主要分布在内资17344人,占62.4%,港澳台8513人,占30.7%,外资1909人,占6.9%;按工业行业分,采矿业8455人,占30.5%,制造业18183人,占65.5%,其他1128人,占4%。
   2、交通运输业仍是我县劳动力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普查结果表明,全县从事交通运输业总人数12488人,占总就业人数的11.6%,占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四分之一。其中,全县共有16个法人单位的交通运输单位数,从业人员5733人,个体运输户4864户,从业人员6755人,是一支较大规模的运输大军,为我县经济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也是我县一大重要经济成份。
   3、批发零售业中的个体户是劳动力就业又一重要渠道。全县从事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总人数达18622人,占第三产业就业总人数的36.1%。其中法人单位只有3086人,仅占16.5%,个体户达到15576人,占83.5%。个体商业遍布城乡,充分体现了山区县个体商业的分散特点,也基本反映了我县存在的客观现状。
   4、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保持相对平衡。由于其他服务业中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较多,其他小类的单位还不健全,导致其他服务业的从业人员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据经济普查资料显示,全县行政事业就业人数达到15064人,占第三产业就业人数的29.1%;与2003年劳动工资报表数据相比变化不大。在第三产业的其他服务业中,包括信息传输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等其他服务业,这些其他服务业总就业人数中,行政事业就达到15064人,占了73.7%,其中,教育6231人,卫生1483人,党政群机关的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231人,这三个行业合计13987人,占其他服务业总人数就达到68.5%,说明其他服务业我县还是不很发达,也反映出了今后我县这方面发展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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